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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

来源:fczz_madn 发布时间:2016年7月8日 访问量:204次 [ 字体: ]

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、休息的场所,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。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,便于学生宿舍管理,根据教育部、公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:

一、宿管员要严守岗位,认真执行会客、携带物品进出登记等制度。如发现失职现象,严肃处理。

二、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,爱护宿舍公共设施,维护宿舍正常秩序,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。

三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熄灯就寝,熄灯后禁止大声说话、听收音机、奏乐器、乱窜寝室等。

四、不得在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。以免伤及过往人员。

五、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由本人妥善保管。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。发现被盗时,要保护好现场,立即报告学生科处理。

六、宿舍无人时,必须关窗锁门、人走要熄灯;严禁踢门翻窗;不许随便更换门锁,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。不得在宿舍举办舞会和不健康的活动。

七、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煲、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、煤气炉等用具;严禁私自接电线;不得将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。

八、宿舍内不得传播、复制、贩卖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;严禁在宿舍内吸烟、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、聚众喧哗;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。

九、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学生宿舍。

十、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。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。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,寒暑假期间,未经学生科同意,不得在宿舍留宿。

十一、学生自购的电脑应妥善保管,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、制度使用;禁止利用计算机收集、制作、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影响学校稳定的信息。

十二、学生应协助宿管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,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、故意起哄和饲养宠物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。

十三、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、器材,无特殊情况不准乱动。无故损坏严肃处理。

十四、学生宿舍要在规定的地方凉晒衣物,禁止学生站在窗台、走廊栏杆上、活动物体上去收、晒衣物,以免造成危险。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、停放自行车。

十五、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。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及时报告;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,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、学生科报案。